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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3 点击数:


机械学院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14〕1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38号)、《西安凯发最新登录网站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和《西安凯发最新登录网站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7〕8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启动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依据2021年9月学籍注册信息,在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一至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一至四年级博士研究生,一至五年级直博生),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有参评资格,其他研究生不具有参评资格。

2.因公派出国或校际交流在国(境)外学习等原因休学的研究生具备参评资格。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三、申请条件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品学兼优,学风端正;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四、评审办法

1.评定指标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下拨,各学院(部、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

2.学院(部、中心)根据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在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内进行评定。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

五、评选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定应以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西迁精神新传人为目标,以榜样的作用引领全体研究生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2.国家奖学金评定应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研究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等五个方面的表现,综合评分体系中,参评学生德育的权重不得低于10%,体育、美育、劳育均应设定加分项目,赋予一定的权重。

3.研究生可多次参评国家奖学金,但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的参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4.各学院(部、中心)要广泛动员,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

5.各学院(部、中心)评审结果要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材料提交至学院评审委员会秘书。评审委员会应及时调查研究并予以答复。

如申诉人对本单位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收到答复的2个工作日内将申诉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向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的裁决决定为学校最终决定。

7.各学院(部、中心)要严格审核参评人员资格。学校在审定阶段若发现不符合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将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和所占名额。

8.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六、名额分配

1.根据国家下达的国家奖学金指标,以具有初步参评资格的研究生数为基准,按照同一比例计算各学院(部、中心)的指标。

2.对于指标的整数部分,由各学院(部、中心)负责评选。对于指标的小数部分,由各学院(部、中心)选择,或者按理、工、医、人文社会科学组团评选,或者是学校统一组织评选。

七、材料报送要求

根据本次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填写本单位获奖学生汇总表,经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相关附件按要求备齐后统一提交。

(1)《2021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

(2)《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4)《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所有获奖研究生均须按照要求进行先进事迹填报。

请各位申请者按学院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交至学院研工办,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所有材料和表格按照要求填报,不得更改表格固有格式及内容。


                                                                                    凯发最新登录网站 2021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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