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 011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 20 1 1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6 月1 5 日开始发放,被我校录取的新生请按以下方式领取录取通知书:
1、录 取为“ 非定向” 新生请携带身份证, 到录取学院领取;
2、录 取为“ 自筹经费” 的新生凭身份证和我校财务处出具的交费收据到录取学院领取。
3、 录取为“ 委托培养” 的新生, 在签定委托培养合同书、并缴纳培养费,凭身份证和我校财务处出具的交费收据到所在学院领取。( 外地
委培生可函告招办邮寄)
4、 “ 强军计划” 的考生在签定委托培养合同书后, 由研招办统一邮寄考生所在军区。
5、今年保留生到录取学院领取“ 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6、新生银行卡校财务处大约在6月17日办好,6月17日后可与通知书一起领取;
7、委托领取的,被委托人一定要问清以下情况:
新生
姓名
| 是否
自筹
| 学费
是否交清
| 是否
往届生
| 档案
是否转
| 政审表
是否交
| 体检表
是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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