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勤工助学工资申报的通知
各勤工助学的同学:
一:针对上学期做勤工助学的同学
务必请于09年3月16日前将上学期最后半月(12月16日-12月31日)的工时报表交至院研工办。过期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半个月的工时不能够超过20小时,即工资总数不能够超过160元。请大家如实申报。
二:针对本学期做勤工助学的同学
务必请于09年3月16日前将本学期三月份上旬(3月9日-3月15日)的工时报表交至院研工办。
机械学院研工办
2009-3-6
附件:工资报表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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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610_09_45q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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