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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2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

我校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选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拟选派30名青年骨干教师以访问学者身份(含博士后研究)出国研修,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二、选派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基本申请条件,应为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

2、派出前外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的规定;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申请本项目。

三、遴选程序

1、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和科研实际情况,可以选拨推荐1-3名拟出国培养人选。

2、各学院应于6月30日前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单位推荐意见、推荐人选的《出国报名表》(人事处资料下载栏)、985平台或211重点学科负责人书面意见等材料以及评审费(100元/人)报人事处合同培养办。

3、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4、初选通过者在7月10日-7月15日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 apply.csc.edu.cn),受理机构请选西安凯发最新登录网站,确认无误后打印并在线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的要求准备一式两份书面材料,同时准备两份《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自动生成),一份由所在单位填写(学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另一份由学校填写。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西安凯发最新登录网站“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实认真地做好有关青年教师出国培养选拨推荐工作。

2、2008 年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基金委将自动取消其留学资格,原则上不予办理延期手续。请各单位及时帮助、督促本单位录取人员按期派出。

3、三个附属医院的项目配套费由各医院自筹。

咨询电话:82668367

人事处

2008.6.14

详情请查阅“国家留学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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