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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2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将于2008年2月20日开始,为做好我校的申请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计划及申请办法等已公布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请各位申请者查阅《欢迎申报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相关信息,同时注意项目外语条件要求。

二、我校的申请推荐工作仍采用校内统一报名,单位推荐报送的办法。经我校推荐报送有关受理机构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14日,申报项目类型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可利用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2.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可利用项目:杰出青年高级研究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

3. 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可利用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及基金委网站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有关项目)

4. 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5. 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

6.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

具体项目以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为准。

三、2008年留学基金委仍启用网上报名系统(http:// apply.csc.edu.cn),请各位申请者注意正确选择项目受理机构,同时按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自动生成)请准备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填写,另一份由学校填写。

四、2008年报名、评审费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500元/人,由申请者连同经学校推荐的申报材料一起报送陕西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办公室。

五、2008年留学基金委仍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同时加大研究生项目的选派数量,请各位申请者注意所申请项目的要求及截止日期。

六、申报方式:教师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学生(申报攻读硕士学位)项目材料报国际处,请申报项目的各位老师及同学注意学校截止日期(08年3月14日),按期报送材料。

利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是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的一个重要渠道,请各有关单位将本通知内容传达给教职工、学生,认真积极地做好动员和推荐工作。

人 事 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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